2011年黄浦区梅溪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发布日期:2011-05-19 03:33:04   作者: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年满六周岁(2004912005831前出生),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以及本区内持有上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件的适龄儿童。 

二、分配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 报名办法:

1、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对口公办学校发出的入学告知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家长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号页)、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时家长需携带:          

①父母一方及同住适龄儿童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件;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④预防接种卡;

⑤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入学。

3、凡在本区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子女,可到聚奎街50号回民小学报名就读。

4、凡2005831之前出生的本地区常住户口的聋哑生、中重度弱智生、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生到文庙路145号阳光学校登记或报名。

四、报名日期:521——522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

五、报名地点:

老西门街道大兴、乔家栅、小西门、龙门村、牌楼、陆兴、曹家街、学宫、也是园等居委的适龄儿童,请到永宁街20  梅溪小学报名。

黄浦区教育局      黄浦区梅溪小学

0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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