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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公告
家委会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3-09-18 01:17:12 作者:
按沪教委财(2013)80号文件要求,经校家委会讨论决定:校服、餐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列入代办项目,校服使用健生公司服装,每套不超过300元。餐费每餐11元,学生承担10元,学校承担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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